longshen 发表于 2013-10-8 10:40:44

有传媒关注出版法修订部分条文

来源: 澳门电台作者: 厦门摩雷汽车音响 (澳门电台消息)新闻局就出版法修订建议草案公开谘询举办第3场传媒专场,对象是周报和月刊,出席谘询会的论尽媒体代表陈丽静关注机密文件和“透过出版品作出犯罪”问题,她认为机密的定义不太清晰,无法保障传媒。并指出现时出版法的“滥用出版自由罪”被修订为“透过出版品作出犯罪”,有违修订建议草案“只删不增”的原则。
新闻局局长陈致平回应指出,何为“机密”在法律上已清楚列明,法官亦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判断。他又称,文本关于涉及透过出版品犯罪引致的责任问题并非新的内容,而是根据刑法典和听取法律意见,以减少法律的误会,增加理解。(张嘉燕黄伟昌黄伟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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